办公楼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办公楼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1.江安办公楼会议室
江安办公楼会议室包括三楼一会议室、三楼二会议室、九楼会议室、十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三楼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党委常委会、校务会,商议学校大事以及接待重要来宾,可容纳70人左右。此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
三楼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院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2人左右。
九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院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6人左右。
十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院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2人左右。
2.望江办公楼会议室
望江办公楼会议室包括二楼二会议室、三楼一会议室、三楼二会议室、三楼贵宾厅、四楼一会议室、四楼二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二楼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院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24人。
三楼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党委常委会、校务会、商议学校大事、召开视频会议以及接待重要来宾的场所,可容纳35人左右。此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
三楼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各部处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40人左右。
三楼贵宾厅:主要用于校领导接待重要来宾。
四楼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各部处召开全校性大型会议,可容纳80人左右。
四楼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各部处召开全校性大型会议,可容纳150人左右。
二、会议室使用范围
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召开全校性会议以及校领导接待内、外宾使用。
三、会议室使用原则
1.在保证《四川大学每周工作安排》(以下简称课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部处召开未上《课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党政办申请,填写《会议室借用申请表》,望江办公楼会议室由党政办综合科负责预约登记,江安办公楼会议室由江安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科负责预约登记。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四、管理职责
1.党政办综合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后勤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若造成会议室各类设施毁损,需原价赔偿。
3.使用期间应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禁止堆放垃圾,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大声喧哗。